根据《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代理机构乱收费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,罗山县财政局按照省、市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,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,抽取了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15个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项目作为检查对象,与市财政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开始启动,分为开展自查、书面审查、现场抽查、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五个阶段,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。县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人表示,将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查出的问题,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,坚持“当下改”与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加大惩处力度,强化震慑效应,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,提升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。